解决与学生的学术住宿或无障碍相关的潜在问题的第一步是直接与朗伍德大学负责的官员(导师)沟通, 工作人员, 或管理员). 学生应尽快以书面形式与特定人员/办公室沟通他们所寻求的问题和解决方案.
如果学生直接与个人/办公室沟通后,有关学术住宿或无障碍的问题仍未解决,并且学生希望提出投诉, 他们应在引发申诉的事件发生后30个日历日内向无障碍资源总监提交书面申诉.
书面申诉必须包括:
联系人:
玛德琳·舒特,m.s.S.
无障碍资源总监
布洛克大厅
(434)395-2392
schuttmb@qianshouzhiyue.com
如果申诉与无障碍资源总监有关, 学生应向学生主任提交书面申诉,学生主任将按照与主任相同的程序进行以下处理.
联系人:
教务长
伊森霍尔
(434)395-2492
DOS@qianshouzhiyue.com
过程
无障碍资源总监将在收到投诉后的五(5)个工作日内与学生会面,收集数据并尝试解决问题. 应学生的要求, 局长将审查投诉, 明确的信息, 并可能与有关各方进行沟通,以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
主任将在收到投诉后的十(10)个工作日内或在合理的时间内,通过Longwood电子邮件(官方沟通形式)通知学生和所有相关方结果.
上诉
如果学生不同意主任的决定, 学生可以向学生教务处申诉. 学生必须提交一份书面声明,说明对主任的决定提出上诉的原因, 以及原始的书面申诉, 并在电子邮件结果发出后的五(5)个工作日内提交此信息.
如果原始申诉与无障碍资源总监有关, 学生可以向负责学生事务的副校长提出申诉,副校长将按照与学生事务主任相同的程序进行以下处理.
学生教务长将审查上诉, 根据需要从各方收集信息, 并将在收到学生申诉后的十(10)个工作日内通知学生他们的最终决定. 学生主任的决定是最终的.